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起草背景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在做好“四本预算”项目绩效评价的基础上要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围逐步拓展到政府采购项目。相较其他项目,政府采购的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关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对政府采购活动的专业性、效率性、公开性、公平性等方面。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监管,推进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攀枝花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三、主要内容
《攀枝花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办法》共分五章二十四条。
第一章总则。该部分对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定义、政策依据、工作职责等进行了概括。
第二章评价内容及方法。该部分对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进行了规定,明确了政府采购活动的专业性、效率性、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等重点关注内容。
第三章组织实施。该部分详细规定了政府采购项目的工作流程,包括单位自评、财政部门重点评价等具体操作流程。
第四章评价结果应用。该部分明确了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三个方面:一是对于评价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依法处理;二是将结果应用于改进预算管理;三是将结果运用于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机制。
第五章附则。明确解释责任部门和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