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11-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情况
(一)起草背景。
按照财政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为增加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有效防止和遏制各种乱收费现象,将本地区范围内实施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公开。
(二)制定依据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税〔2021〕14号)
(三)起草过程
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税〔2021〕14号)的精神,结合授权我市制定的收费项目起草并公布了《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攀枝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攀财税〔2021〕1号)
二、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分为主体内容和清单目录两部分。
主体内容包含行政事业性等收费目录清单的主要内容、实施效力和调整要求,并要求各县(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常态化公开。目录清单包含《攀枝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攀枝花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2021)》《攀枝花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
三、起草印发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税〔2021〕14号)规定,文件由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起草印发,目录清单凡有政策调整的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