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9-10-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执法主体
法定行政机关:攀枝花市财政局
行政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
5.《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单位地址:攀枝花市东区炳草岗大街5号
监督咨询电话:0812-3343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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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4.《四川省财政监督条例》
5.《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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