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攀枝花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6-1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现将攀枝花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1307.8万元,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情况
1.市扶贫开发局47.8万元;
2.市农林科学研究院60万元;
3.仁和区200万元;
4.米易县500万元;
5.盐边县500万元。
二、资金用途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结合实际精准安排使用资金,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将产业发展作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达各县(区)衔接资金总规模的50%,且不得低于2020年各县(区)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
按照资金公示公告相关管理要求,以上为我市市级财政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812-3355322,0812-8883025。
意见收集人:刘飞,祁伟。
电子邮箱:25764678@qq.com;19157181@qq.com。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邮 编:617000
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16日